具体任务
 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,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,深化集团化办学。
  
主责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
配合单位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(单位),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
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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