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任务 改造老旧小区2万户(套),筹建保障性住房4000套,有效解决好新市民、青年人、农民工等重点群体住房困难问题。
主责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
配合单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,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
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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